北京市集中供热采暖补助标准

2021-07-09 15:11
补助人群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补助标准

每户每采暖季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

其中,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当在取得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凭证后,于当年法定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前,将申请材料提交供热单位并交纳超出补助标准应由个人负担的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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